在这个娱乐明星风行的时代,企业找明星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已经成为轰炸消费者的重要手段。找一个同品牌有关联性的明星代言,可以品牌形象生动化,易于消费者接受和理解。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同样的,一千个人心中也有一千个偶像。其实我们看到广告时,偶尔也会嘀咕:这个品牌怎么找她代言啊!
顾客对品牌代言人不满,虽然不是主观能够解决的问题,但是如果视细节,也可能因此中断销售进程。其实,顾客提出的这种反对意见并不是真的想要获得解决,这些意见和跟前的交易扯不上直接关系,那么,导购完全可以采取“冷处理法”或者说“忽略法”进行处理,就是顾客提出这类异议时,你只要让顾客满足了表达的欲望,然后迅速岔开话题就可以了。
也就是说,不要去和顾客讨论或者争辩代言人的问题,应尽量把顾客的焦点转移到产品本身上。倘若你认认真真地去处理这样的异议,有时反倒适得其反。
错误应对
1、我也不懂,这是公司的决定。
点评:这种说法等于告诉顾客“不要问我,我也不知道”,顾客会认为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,很可能转身就走。
2、因为她很适合我们的品牌啊。
点评:这样的回答会让顾客很不满意。本来呢,顾客只是对代言人不满意,对你们的产品还是有兴趣的,你这么一说,顾客会觉得你在和他唱对台戏,那他可能就会对你的品牌都感到失望。
3、我觉得找她挺好啊,很多人喜欢她。
点评:和顾客争论哪个明星好,对你的销售业绩有什么好处吗?不没好处,还有坏处,因为顾客会觉得和你不对路,对你就不会有好感。
正确应对2
顾客:“你们怎么会请XXX做代言人呢?要是请XXX,大家肯定会更喜欢你们的品牌。”
导购(面带微笑):“小姐,您说得是。您看这款升降衣架……”
点评:顾客的这番评论,可能只是下意识地随口一说,所以导购只要轻轻带过,把话题转回产品本身即可。
正确应对2
顾客:“昨晚电视又放你们的广告了,XXX真的是土得掉渣了,你们什么审美啊。要是换XXX来拍,肯定效果更好,我肯定第一个来买。”
导购(面带微笑):“先生,您说得没错。”
点评:对于一些“为反对而反对”或“只是想表现自己的看法高人一等”的顾客所提的意见,若是不分主次地认真地处理,不但费时,而且还会有旁生枝节的可能,因此,导购要在满足了顾客的表达欲望之后,迅速地引开话题,将焦点转移到产品上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