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证比巧言更具有说服力,用事实证实一个道理比用道理去论述一事情往往更能吸引人。当顾客对你的观点或说法有所怀疑时,与其拍着胸脯、拿着人格去做担保,还不如举一个相关的例子去证明,这样更容易说服顾客。比如:
“上个月XX集团的老总XX先生家就刚在我们这里订了一套……”,“年前有个顾客买了一套,这不,前两天他又带着他堂弟来订了套象牙白的。”
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。当人们觉得某个人有威望时,就会相信他所做的决定、所买的产品。因此,如果你所引用的例证是那些影响力较大的人物或事件,顾客对你的信任度就会更高。各大品牌花重金为自己的产品代言,就是看中了“名人效应”能给企业营销带来的种种好处。
另外,引用例证,不但可以为顾客提供参考,加强顾客对产品的信任,且还能帮助导购避免难堪的局面。因为,当你举出第三者的例子作为明时,如果顾客不同意你的观点,也就等于是不同意“第三者”的做法。
必须注意,导购所引用的名人例证必须是真人真事,而不能信口开河,胡乱编造例子。否则,一旦被顾客发现,那么不但不能增强顾客的信任,反而会给顾客造成更坏的印象,让顾客觉得你是在欺骗他,从此再也不信任你了。